美国当代作曲家,出生于伯恩的一个摩门教家庭。他一般被认为是简约主义音乐的代表人物之一。毕业于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,1959年他曾前往达姆施塔特参加夏季班,上课的人是施托克豪森。回到美国后在纽约学习电子音乐,早期作品使用十二音技法,他1958年的作品“弦乐三重奏”被认为是简约主义音乐的起点。在达姆施塔特他结识了约翰·凯奇,他们约定互相推广各自的音乐。1960年代他和“激浪派”创始人麦西纳斯有过合作,而他的作品也确实更像是行为艺术,很多都是实验性的音乐。1962年创建恒音剧院。其作品的演奏方式包括在舞台上放飞蝴蝶以及给钢琴喂食等。他的音乐特点是持续不断的“嗡鸣声”。